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於穩定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措施調整經驗,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相關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5. 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 婚宴、公祭可開放: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 超商由工作人員服務可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親子館、桌遊場所(限一般零售交易)、游泳池、職業訓練等。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3. K書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已在可控範圍,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阻絕病毒於境外;此外也積極提升疫苗涵蓋率,讓民眾獲得保護力。指揮中心提醒,防疫不可鬆懈,籲請民眾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指揮中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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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