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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2.0關心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以下稱外看)家庭照顧服務的需要,提供以人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連續性服務。

聘有外看的長照對象經縣市政府評估為長照服務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等,並可透過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參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失智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活動;如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亦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家屬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也可使用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提供支持服務。

聘僱外看家庭在申請外看過程期間或外看行蹤不明、轉換雇主或是外看請假返鄉之照顧空窗期間,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照服務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視同名下未聘外看,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以紓解外看空窗期間的照顧壓力。

本部持續請縣市政府督導外看申審人員於受理民眾申請時,依「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到任前銜接長照服務處理流程」協助轉介並銜接長照服務。另111年11月聘僱外看家庭使用長照服務共計62,620人,已較107年(28,050人)成長2.23倍。

本部持續充實長照服務資源,完善長期照顧服務,聘僱外看家庭可以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洽詢(如於春節期間致電,請留下聯絡方式,112年1月30日起各地方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責人員將主動與您聯繫),或上本部「長照專區」查詢長照服務相關資訊。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