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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本部食藥署)「藥物濫用案件暨檢驗統計資料」顯示,國內醫療院所通報大麻使用人次,107年399人次、108年592人次、109年620人次、110年500人次、111年312人次,112年截至5月,通報140人次。107年至112年5月,18歲(含)以下共13人次。經查,醫療院所通報之使用者,大多數為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個案,少數為自行求助戒癮治療者。

本部食藥署表示,大麻主要成分包含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其中THC具有神經迷幻作用及成癮性。大麻為第二級管制藥品亦為第二級毒品,使用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亦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在未經醫師處方下,使用大麻除造成身體及心理之危害外,亦有觸法的問題。

本部呼籲所有毒品皆具成癮性,應避免接觸毒品。另為減輕毒癮個案之成癮醫療經濟負荷,本部已推動「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未成年人每人每年補助4萬元,成年人每人每年3萬5,000元,有毒品施用困擾民眾,應即早就醫接受治療,本部指定藥癮戒治機構可於本部網站查詢,或向當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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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