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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搶救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之黃金治療關鍵時間,健保署自112年10月1日起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之給付條件,由原先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3小時內」使用,延長至「4.5小時內」,預估一年約新增加1,600人受惠,預算約6900萬點。

    健保署石崇良署長表示,腦中風類型主要可分為三種,包含缺血性(腦梗塞、腦缺血)中風、出血性(腦出血)中風及暫時性腦缺血發作,其中缺血性中風為腦血管本身病變造成血管狹窄,或因心臟或其他部位血管內之血栓,進而形成腦血管栓塞,導致腦組織壞死和功能失調。依健保統計顯示,109年至111年因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住院人數每年約4萬人,中風後部分病人無法回復原有工作或需輪椅代步,嚴重者終生臥床需他人照護,造成病人與家屬極大的經濟負擔及照護壓力,倘若在腦中風初期及早介入治療,可大幅改善預後,減少病人失能造成的家庭壓力及增進渠等回歸社會機會。

    健保署表示,現行用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之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如Actilyse),規定限病人發作後3小時內使用,台灣腦中風學會經參考國際實證和臨床指引,為把握腦部再灌流之黃金時間,改善病人預後,向健保署提出放寬給付規定,健保署分別於112年8月、9月召開之藥物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及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修訂「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由「3小時內」注射延長至「4.5小時內」注射,並自112年10月1日生效,有效降低死亡率及失能程度,促進身體復原。

    健保署石崇良署長表示,特別感謝台灣腦中風學會及其相關學會提供專業的意見及協助,健保署基於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宗旨,期透過不同政策導入,提升慢病之醫療照護,降低腦中風及失能之發生,減少病家照護負荷與成本,以增進社會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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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