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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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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今(13)日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修正草案,為加強管理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質,經參酌國際管理現況及國內外相關科學評估資訊,本次將針對嬰幼兒食品、嬰幼兒飲品、禽畜內臟、堅果油籽及巧克力等食品類別,酌予調整加嚴重金屬鉛及鎘之限量規定,本草案自即日起提供60日之評論期。

    由於重金屬之污染,多來自原料端,非人為加工過程中所添加,故其管理,應以源頭管理為主。本案調整特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重金屬管制規定,經衡酌考量食品製造業原料使用及因應之時程,以及重金屬對攝食安全之公眾影響性,故本次之修正內容,將酌予提供適當之緩衝期,預定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屆時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提醒各相關產業界應及早因應。

 

相關檔案

  1. 【附件】-「公告掃描檔」
  2. 【附件】-「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3. 【附件】-「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