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醫學中心醫院評鑑結果,臺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宜蘭縣)評定醫學中心10家,增額評定2家,分別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及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北區(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則因為區域人口數增加,新增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1家醫學中心。
醫學中心評鑑目的,是為了提升醫學中心服務品質,並使其配合政策發展。申請醫學中心評鑑之醫院,須先達到醫院評鑑優等、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中任務指標審查合格之門檻,再依醫院評鑑成績占40%、教學醫院評鑑成績占20%、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審查成績占40%之比例,核算總成績。醫院評鑑制度原來並非因應排序成績設計,各醫院接受醫院實地評鑑,由不同委員評量,評分標準難以齊一認定,且制度已近20年未進行大幅度修正,又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上一次醫學中心評鑑為7年前,在未能適當調整制度情形下,各醫院評鑑成績持續進步,差異逐漸縮小。
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結果,由衛生福利部依據醫療法相關規定公告。衛生福利部表示,臺北區申請醫學中心評鑑之11家醫院,成績均達醫學中心評鑑標準;且排序第7-10名醫院成績相近,排序前10名之醫院,均已具有醫學中心或準醫學中心資格。增額評定之2家醫學中心位於新北市,將有助於均衡新北市醫療資源。且以111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推估,新增2家醫學中心支出約為1億6千萬點,佔該分區總點數之0.09%,對健保財務影響尚屬輕微。北區則因人口數已近400萬,依人口成長之醫療需求,增加1家醫學中心。113年度醫院評鑑如遇有相同情形,將比照辦理。
衛生福利部去(112)年12月已成立醫院評鑑改革小組,就醫院評鑑制度進行盤點及全面檢視,研修重點著重醫療服務品質之主軸,提升評鑑基準鑑別度,研擬專任評鑑委員制度,加強評鑑基準與持續性監測指標連動。預計2年內訂出醫院評鑑基準初稿,並進行試評,3年後下一輪醫學中心評鑑正式上路,不影響進行中之醫院評鑑。衛生福利部將持續調整及研修醫院評鑑制度,讓醫院評鑑結果更貼近醫學中心應有之高度醫療及急重症病人醫療照護、教學訓練、醫學研究等功能,期許所有醫學中心均能發揮其功能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