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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今(26)日表示,為提升對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的健康保護,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決議,除高風險對象外,自3月21日起,65歲以上「機構住民」(包含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等機構者)及「洗腎患者」完成接種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後,間隔8週,即可接續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

疾管署說明,前述對象調整接種間隔後,相關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建議如下:

  1. 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者,間隔至少8週再接續完成1劑PPV23。
  2. 從未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可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1劑PPV23。
  3. 曾經接種PPV23者,間隔至少1年再接種1劑PCV13。

疾管署指出,國內今(2024)年截至3月24日累計97例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確定病例,其中10例死亡;病例中以65歲以上民眾占33%(32例)為多,病例數較2019-2020年同期為低,惟高於2021-2023年同期;2019至2023年全年累計病例分別為447、228、196、200及287例,其中多為65歲以上民眾,占42.4%(576例)。

疾管署強調,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對中重症保護力可達75%,能有效降低感染後如肺炎、敗血症等及死亡機率,且PCV13及PPV23都是相當安全的不活化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如新冠XBB疫苗於不同部位同時接種。此外,PCV13為結合型疫苗,含13種血清型,可產生抗體與激發免疫記憶,因此保護力較強;PPV23為多醣體疫苗,含23種血清型,可產生抗體與提供更多種菌株血清型防護,因此接種2劑疫苗才可獲得完整保護,使保護效益最大化。

疾管署呼籲,已接種PCV13之65歲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8週後,請儘速安排再接種1劑PPV23。另亦請各類機構單位配合,協助所轄衛生局(所)安排住民接種。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