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市售肉類加工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 將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於近日啟動稽查專案,並加強查核業者是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及落實自主管理,以保障消費者之食品安全及權益。
本次專案稽查重點包括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 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HACCP) 準則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情形,及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並加強抽驗原料肉檢驗動物用藥殘留,及肉加工成品檢驗食品添加物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項目等;倘查獲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表示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加強製程、環境及個人衛生等自主管理,倘經衛生機關查獲有GHP或HACCP缺失且複查不合格,將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則業者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