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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活動」企劃案公開徵求說明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6-12-01
  • 更新時間:106-12-01

本案規劃分為「一般案件」及「專案案件」2類,前者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1場次以上,後者則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至少20場次以上,且需跨縣市辦理,宣導重點為反轉毒害四行動、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五能力或新興濫用藥物危害預防宣導(如愷他命Ketamine、喵喵Mephedrone、浴鹽MDPV或類大麻活性物質K2等)及拒絕技巧等。宣導重點對象包括各機關企業之員工、高風險場所之消費者(如特定場所、資訊休閒業、旅館業等)、高關懷族群(如低收入戶、無業、中輟生、新住民及其家屬)、社區民眾、村里鄰長(幹事)。
企劃書等申請文件應於下列收件截止日期(以本署收文日為準)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本署。逾時送達者,一律不予受理。
「一般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
「專案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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