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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如附件;第1節 第8點自109年12月1日實施,其他修正項目自110年1月1日實施。

相關檔案

  1. 公告-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修正公告
  2. 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3. 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修正對照表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