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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5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109年度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因應COVID-19疫情延後辦理實施計畫」及「110年度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因應COVID-19疫情延後辦理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本案另載於本部網頁(http://www.mohw.gov.tw)及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網頁(http://www.sfaa.gov.tw)。

部長 陳時中

相關檔案

  1. 衛授家字第1100860232號公告
  2. 109年度老福機構評鑑延後辦理實施計畫(含指標及評等原則)
  3. 110年度老福機構評鑑延後辦理實施計畫(含指標及評等原則)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