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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公告⽇起⾄112年1⽉31⽇⽌(本部收文為憑)
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將申請計畫書1式8份,以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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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