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23日止。

二、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113年8月23日前提具計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一式8份)。

相關檔案

  1. (公告)衛部口字第1132060868號
  2. 優化偏鄉地區口腔癌及口腔疾病照護試辦方案申請作業須知
  3. 優化偏鄉地區口腔癌及口腔疾病照護試辦方案申請作業須知
  4. 優化偏鄉地區口腔癌及口腔疾病照護試辦方案申請作業須知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口腔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