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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

相關檔案

  1. 衛部醫字第1131665565號 公告
  2. 辦理救護技術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之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許可審查原則(含附表1-6)
  3. 辦理救護技術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之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許可審查原則(含附表1-6)
  4. 辦理救護技術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之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許可審查原則(含附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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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