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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法第91條、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為自公告徵求日起至114年2月5日止,符合申請資格之醫院請依本案申請作業說明書提出申請。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相關檔案

  1. 衛部醫字第1131670377號
  2. 113-114年度「創新整合跨層級照護模式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書
  3. 113-114年度「創新整合跨層級照護模式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書
  4. 113-114年度「創新整合跨層級照護模式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書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