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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4日院臺衛字第1131014889號函核定之中醫藥振興計畫(111-115年)。

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之機構,請檢具公文及申請作業須知規定文件,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提出申請,如未能於期限前送達,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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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