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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應用去氧核醣核酸(DNA)分子生物科技,結合即時聚合?鏈反應(Real-time PCR)及魚種生物條碼(DNA Barcode)等技術,開發具高靈敏度之快速鑑別檢驗方法,可針對各種魚類原料及其加工製品所標示或宣稱之魚成分進行魚種鑑定,充分揭露食品成分訊息,保障民眾權益。
食藥署表示,經調查市售各種魚鬆等相關產品共25件,檢驗結果有5件產品其魚種成分標示不符,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件鮭魚鬆經檢驗含有鮪魚、2件旗魚鬆經檢驗為鮪魚、2件旗魚鬆經檢驗含有鮪魚或鮭魚),依據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者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處4萬至4百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可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命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針對標示不符之產品,食藥署皆已函請轄區衛生局依法進行後續行政裁處,並請衛生局對業者輔導改善。
食藥署進一步表示,傳統鑑別原料魚類物種,主要利用外觀型態辨識,例如觀察魚體的特徵、大小、顏色與形狀等表徵。然而,當魚體經過加工製作,其外觀、組織及型態皆遭破壞,即無法以傳統方法有效鑑別。食藥署運用現代分子生物遺傳學知識,以DNA複製增幅技術(PCR)結合尖端分子生物檢測儀器,開發魚種專一性Real-time PCR檢驗方法,同時導入先進魚種粒線體COI基因生物條碼(DNA Barcode)分析技術,藉由比對食品中魚類基因序列可快速鑑別魚類物種,適用於檢測各種魚類原料及其加工製品,檢測能力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US FDA)同步。
食藥署秉持科學論證基礎,持續以科技實力,研發新式DNA分子生物鑑別檢驗技術,戮力為國人飲食安全及品質把關。並呼籲食品業者製售之產品,其品名標示應與本質相符,如購買相關原料,務必檢視品名與內容物是否相同,以維護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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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