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違規廣告停看聽,看緊荷包過好年!
食藥署於去年度監控電子媒體(電視、電臺、網路)廣告計10,452件、時數達2,397小時,共查獲1,102件違規廣告,其中食品類高達788件(71.5%)為首,化粧品類172件(15.6%)次之,再其次則為藥物類142件(12.9%)。另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以宣傳「美膚美容」(17.1%)、「減肥瘦身」(13.2%)、「血液循環」(11.3%)功效分據前三名。
據統計,104年度全國(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總計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6,253件,罰鍰金額達新台幣1億5,152萬元,而廣告違規率業由99年1月之13.9%,降至104年12月之5.0%。未來衛生機關將持續努力,加強稽查違規廣告,以維護民眾健康及消費權益。
食藥署呼籲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或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另,民眾如對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內容有疑問時,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 http://illegal-ad.fda.gov.tw/),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民眾發現疑似違規之藥物食品廣告,歡迎善用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共同打擊不肖業者,保障國人就醫、用藥、美容、飲食之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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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