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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在家家戶戶慶團圓、歡欣鼓舞賀新年之際,為讓失能或獨居長輩共享節慶的歡喜,溫暖過好年,衛生福利部特別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居家服務單位,全面訪查獨居或家人無法返鄉陪同過年的長輩,提供居家服務、送餐服務不打烊,並建立單一緊急連絡窗口,以即時連結居家服務、送餐、物資等相關服務。
考量農曆春節期間失能長輩的照顧不容間斷,衛生福利部特別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務必督導負責長期照顧居家服務、送餐服務的單位,在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期間(2月7日至2月10日),對於獨居或子女因故無法在家陪同過年的長輩,持續提供居家服務或餐飲服務,其中預計居家服務5,748人、餐飲服務3,562人;對於熱心提供服務的照顧服務員、志工,其酬勞或交通費則加倍發給,所以這段期間居家服務費每小時是以新台幣400元計算,送餐志工交通費每人每日最高補助200元,讓失能長輩及其家庭都能平安、快樂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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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