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公布105年第二波全台抽驗年節食品結果暨稽查年菜製作場所結果
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全台各縣市衛生局抽驗脫水蔬菜(金針、筍乾等)、醃漬蔬菜(酸菜、菜脯等)、蜜餞食品(金棗乾、糖漬水果等)、豆製品類(豆干、豆腐等)等常見之年節食品品項,共抽驗709件產品,其中44件檢驗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情形為檢出過量二氧化硫、苯甲酸及過氧化氫等,各縣市衛生局已持續追查產品來源及供應商,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倘販售業者無法提供違規產品來源,可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105年全台年節食品稽查抽驗結果統計表如附件1,及不合格產品清單如附件2。
各縣市衛生局持續針對各轄年菜製作業者之環境衛生、食材處理及儲存、作業人員之衛生清潔、健康檢查等項目進行查核,加強食品安全把關,以維持供應年菜品質及衛生,讓民眾能夠在年節前安心選購年菜。統計共查核523家業者,其中437家合格,86家業者因查核有GHP缺失現場開立限期改善,其中48家已複查合格,衛生局刻正持續進行複查,屆時複查不合格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
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消費者購買年菜食品時,可選擇完整包裝的食品,並確認外包裝上標示有內容物之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熱量、保存條件及使用方法等資訊。另,食用年菜前應確實加熱,並考慮用餐人數,避免過多剩菜,同時為避免年節期間因豐盛菜餚所引起暴飲暴食或不易消化,農曆春節期間仍應保持正確飲食觀念,注意均衡及適量飲食,勿多食過度加工、過油及過鹹的產品,才不至於造成身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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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