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公布104年化粧品中汞鹽、對苯二酚、維他命A酸及類固醇之檢驗結果
汞鹽對皮膚具漂白作用,但長期使用會沉積於體內,導致皮膚刺激等過敏反應,甚者造成慢性汞中毒,列屬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另,具美白去斑用途之對苯二酚、治療痤瘡之維他命A酸及消炎用之類固醇則列屬藥品成分,應以藥品列管,化粧品中不得添加。
食藥署提醒,為避免肌膚在使用化粧品時受到不當之傷害,購買化粧品時應注意產品標示,不可輕信誇大之廣告宣稱,更勿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之產品。若皮膚有傷口或不適,應避免使用化粧品;產品開封使用後,應注意儲存環境及效期,以確保使用安全及保障自身的權益。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生不良反應,應立即停用並儘速就醫。消費者若發現不良品,請至衛生福利部「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 tw/tcbw/)通報,或撥打通報專線:02-66251166-6401,以利儘速進行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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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