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套有把關,幸福健康有保障
近年為吸引民眾購買,保險套的花樣及種類繁多,再加上網購風氣興盛,無法由實體商品確認外觀、來源資訊等因素,造成假貨及非法保險套製造廠等事件時有所聞,食藥署提醒民眾,依據我國管理規定,保險套列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並依藥事法第40條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使得製造或輸入。因此購買保險套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之產品,如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 號或衛部(署)醫器製字第XXXXXX 號等。
另依據103年1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653168號公告,開放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保險套。民眾如透過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購買時,要注意產品是否有標示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製造廠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以避免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的產品而影響自身權益。如發現產品標示不全、甚至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均可至衛生福利部「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或撥打通報專線:(02)2396-0100。歡迎民眾藉由通報機制,與政府攜手打造健康安全之醫療器材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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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