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0206南台灣地震災民健保卡遭毀損或滅失者免費換卡
104年7月1日起,全國各縣(市)政府所轄戶政事務所均可受理通報健保卡換補發申請,如受災民眾因身分證或健保卡遺失、毀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時,健保署特別籲請戶政事務所協助透過跨機關通報健保卡資訊平台,以「災民」方式通報本署補發健保卡,民眾無需另外負擔健保卡工本費。
至於因地震受傷的民眾在未收到補發的健保卡前,如有就醫需求者,亦無需擔心就醫問題,健保署於各特約醫療院所備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請醫療院所於名冊上填寫就醫日期、就醫類別(門、住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連絡電話及地址後,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並免除門診(含急診)、住診應自付之部分負擔費用,以及健保不給付之住院一般膳食費用。如有任何疑問,洽詢專線0800-030-598。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