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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健保署於今(19)日公布藥價調整結果,排除醫療上的必要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調降藥費金額為31.8億元。共計調升148項,調降7,392項,平均調幅約為2.1%,調整後支付價格將自105年4月1日生效。
健保自88年起每一至二年即進行依市場交易價格為基礎之藥價調整,在每年的健保總額之藥費得有空間運用到新藥新科技的引進,以及提高醫療服務(如手術或處置)的技術費,儘可能為全體被保險人作適切之資源分配。
七次藥價調整作業以來,外界對既有之調整方式提供許多意見,為了減少直接對醫藥界及間接對民眾之衝擊,衛福部決定於102年起改以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方式辦理藥價調整,每一年以超出藥費支出目標值之額度作為藥價調整額度之上限,調整健保藥品之支付價格,讓藥價調整作業更具有可預測性。
104年為健保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之第三年,比較「藥費支出目標制」試辦的前二年,103年調降藥費金額為56.7億元(調幅為3.9%),104年調降藥費金額為為82.1億元(調幅為5.3%),105年藥費調降之額度31.8億元及幅度2.1%明顯變小,究其原因在於健保署陸續推出「雲端藥歷查詢系統」、門診六大類藥品「重複用藥核扣方案」等加強管理措施。在醫師、藥師及民眾的共同努力下,確實減少了重複領藥或用藥過量所造成之藥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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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