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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評鑑方式已大幅修正,簡化、日常化及全面無紙化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5-03-13
  • 更新時間:105-03-13
今年度醫院評鑑之重點為無紙化與日常化作業方式進行,評鑑條文基準已由原238條減少為188條,以無紙化、日常作業方式呈現資料,醫護人員無需特別籌備評鑑事務。
為檢討改善先前評鑑作假與文書資料過多等問題,戮力革新評鑑制度。自104年起,朝向簡化、優化、日常化三方面進行制度改革,九成以上(約113家)醫院均表示已達大幅度簡化之成效。
為避免醫院以非平常作業方式來應付評鑑,今年度以查證持續性監測指標,連續、動態化醫院資料呈現,防止醫院為評鑑而作假。衛生福利部及醫策會籲請預定評鑑的醫院,勿於評鑑期間限制醫護人員休假,或刻意安排員工回答評鑑委員訪談,盡可能以平常作業面對評鑑評鑑。該部表示,於非評鑑時期,係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督導考核,以持續督導醫療品質。
評鑑方式,改以導入「以病人為焦點之查證方式(Patient Focus Method,PFM)」,例如藉由現場查證病人之照護流程,例如在流感疫情或重大災害時的因應、加護病房重症照護、葉克膜使用、緊急醫療支援機制等,對照評鑑條文基準予以評核,取代書面資料查閱,使醫院評鑑更貼近病人照護面,同時降低干擾醫院的日常作業。
今年度預計辦理180家醫院評鑑作業,相關通知作業已於日前完成。另,為達到評量標準一致性,已於105年3月5日與3月13日,完成301位評鑑委員之醫院與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條文共識,預計於3月27日辦理行前進階共識會議,4月下旬開始進行醫院的實地訪查,至10月底始能全數完成,評鑑的結果預計於11月完成公告。
衛生福利部依據醫療法28條規定辦理醫院評鑑,目的在於確保「病人就醫安全」與提升「醫院醫療服務品質」,讓民眾得到妥善、安全之醫療照護。
該部表示,105年申請醫院評鑑之醫院,評鑑合格效期至105年年底,若停止評鑑,將直接影響180家醫院之合格效期之認定。期盼各界能「支持」醫院評鑑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