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疾管署接受諮詢委員建議,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對象期限延長至4月30日;下個流感季公費疫苗接種條件將視採購量放寬接種對象
疾管署表示,國內每年10月1日起開放公費對象接種流感疫苗,近期已邀集各大疫苗廠商討論流感疫苗的供應量,為使公費疫苗順利完成採購,疾管署目前已著手評估原有疫苗基金及其他來源之經費,如有不足將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並加強流感疫苗接種等相關宣導,以提升疫苗接種率。
此外,考量目前國內流感疫情未歇,為提供民眾及時的用藥需求,本流感季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限,將由原訂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如經醫師評估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無須自費進行快篩,即可依醫師專業判斷開立公費藥劑(克流感或瑞樂沙皆可),請醫師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疾管署再次呼籲,流感疫情雖逐漸緩降,民眾仍須提高警覺,平時應落實勤洗手、戴口罩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及早就醫,必要時依醫師指示使用公費抗病毒藥劑並在家休養。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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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