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今(3/7)媒體刊「健保署抽查4成8 醫療院所詐領健保費」中央健康保險署說明如下:
二、 另中央健康保險署對違規醫療院所之管控,除對醫療院所涉有虛報、浮報醫療費用者,即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所定,於應扣減及應核扣金額之範圍內,停止醫療費用之暫付及核付以保障債權外,對醫療院所違規情節重大者,逕依健保法第81條之規定,公告其違規院所名稱、負責醫事人員、行為人姓名及違法事實等。
三、 最後,中央健康保險署再次呼籲全國民眾,健保是全民的,有賴全民一起監督違規不法,減少醫療弊端及浪費,健保才能永續經營,千萬勿以身試法,中央健康保險署也鼓勵民眾發揮道德勇氣,發現有疑似違規醫療院所,一定要勇於檢舉,以便共同維護就醫者之權益,珍惜有限之健保資源。
民眾如需申訴歡迎撥打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訴電話:
健保署臺北業務組(02)2191-2006 北區業務組(03)433-9111
中區業務組(04)2258-3988 南區業務組(06)224-5678
高屏業務組(07)323-3123 東區業務組(03)833-2111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