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
根據健保署資料統計,截至104年底累計有26萬人,即約1.4%的成年民眾,將DNR意願註記於健保卡,其中女性占17.5萬人,男性占8.5萬人,顯示成年女性的註記意願遠高於男性。
在各縣市的註記比率上,又以臺北市、嘉義市、新北市、基隆市及宜蘭縣等地相對較高,約1.6%至2.2%的轄區民眾,將DNR意願註記於健保卡。而連江縣、雲林縣、澎湖縣、新竹縣、彰化縣等地則相對較低,僅0.7%至0.8%民眾有完成註記。
為促使民眾即早準備,健保署也獎勵醫院提供「呼吸器依賴患者」緩和醫療諮詢服務,使病患充分瞭解安寧療護及DNR內容,並協助病患簽署及健保卡註記。
為保障您的權利,健保署教您「三步驟,輕鬆註記」。第一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第二步,填妥意願書。第三步,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囉!為了生命的尊嚴,健保署呼籲您即刻行動!
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健保卡註記DNR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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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