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05年度1-3月份無照藥商專案聯合稽查計畫」查核結果
食藥署表示,「105年度1-3月份無照藥商專案聯合稽查計畫」係針對雜貨店、檳榔攤、網咖、情趣商店等業者是否無藥商執照販售「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如保力達B液、維士比液等)」為稽查重點,總計查核164家檳榔攤、68家雜貨店、26家網咖、12家情趣商店、1家文具店、1家小吃店,共計272家。
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未申請藥商而販賣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罰3-200萬元罰鍰。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如保力達B液、維士比液等)是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使用的藥品,要在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的藥商或藥局才能販售。食藥署亦提醒民眾,飲用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如保力達B液、維士比液等),應遵照標示規定飲用(如每次30~40c.c,一日3次),勿混合米酒、咖啡等一起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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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