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乳品加工製造廠稽查結果
食藥署表示,乳品為國人重要消費食物,且為飲食指南中六大類食物之一,為確保國產乳品衛生安全,國內乳品加工業自100年起已強制實施HACCP。因此,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鎖定全台20家乳品製造業者,進行「強制性檢驗」、「食品追溯追蹤系統」、「HACCP」、「GHP」及「產品標示」查核。稽查結果,HACCP不符合者,多為產品描述未清楚敘述,紀錄文件未確實等;GHP主要缺失為支柱、地面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潔、表單紀錄不完整等;產品標示不符合樣態多為營養標示格式錯誤、未標示醒語及食品添加物未標示或標示不完全等;稽查結果如附件。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GHP與HACC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業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或第28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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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