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調查各大通路商「即期食品」結果說明
食藥署於105年4月至5月間,調查15家通路業者(涵蓋便利超商、量販店、超級市場12,188間門市)「在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條件下,不再以一般販售方式處置」之即期食品量,結果顯示包裝食品類每年約16,904公噸、生鮮蔬果類每年約4,341公噸、生鮮禽畜水產品類每年約7,164公噸及即食餐食類每年約1,644公噸,估算每年共約產生30,053公噸。該署於105年度將輔導各家超市及賣場,除鼓勵業者設置即期品或促銷專區,並強化業者與社會福利單位之合作關係,透過業者及相關管理方案之配合運作,可望減少食物浪費,以達食物資源妥善運用。
食藥署重申,逾有效日期食品不得再供作食用或再製造加工為食品,惟仍可經廢棄物再利用之途徑,供作肥料、飼料或其他用途,提高其利用性,有效珍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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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