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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繼日前加油站老闆制止一男子吸菸,遭追打砸店,又驚傳超商店員因要求疑似未成年男子購菸時出示證件,遭到毆打。國民健康署嚴正譴責暴力行為,業商請律師提供法律協助,並表示,該署刻正研擬制度性作法,俾爾後遇到類似加暴事件,均能主動提供受害者法律與就醫扶助。健康署指出,感謝大部份民眾配合守法,而對於不守法,甚至以暴力傷害勸阻吸菸或執行身份查證者,將協助受害者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及民事損害求償,絕不寬貸。

驚傳暴力威脅
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6條明定各禁菸場所,第18條規定「於第15條或第16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18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因此,包括場所負責人、場所指派之人員、一般從業人員、在場民眾,都可依法勸阻吸菸。同時,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販售人員為落實法令規定,致有需要查驗身分證明、拒絕賣菸予青少年之作為。
雖然大多數情況,民眾均能發揮公民素養,共同守法,若遇勸阻、要求出示身份證件,亦大多能配合,惟,仍偶有傳出有暴力攻擊案件,例如100年6月23日老師勸阻學生抽菸爆衝突、102年11月計程車司機因勸阻乘客吸菸遭打傷、104年11月公車站勸阻抽菸,男遭毆打多處挫傷,甚至也有執法人員亦受傷,例如104年5月尖石鄉衛生所菸害防制承辦人至某診所稽查發現醫師於診所內吸菸遭該醫師毆打臉部及身體受傷。最近更接連有媒體報導兩起暴力事件,包括105年5月21日加油站老闆制止1男子吸菸,3人找老闆理論、追打砸店;105年5月29日新北市1名超商店員,因要求疑似未成年男子購菸時出示證件遭到2名男子動手毆打。健康署署長邱淑媞表示,此風不可長,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嚴正譴責暴力行為,該署已主動聯繫兩位受害者,將提供法律扶助,對施暴者追究刑事與民事責任,並將研訂具體辦法,建立制度性措施,包括: 法律扶助、訴訟補助、以及就醫補助,做所有配合執行菸害防制法的民眾的後盾,並遏止暴力歪風。

拒賣菸,我挺你,健康署嚴正表達對暴力零容忍,絕不寬貸
邱淑媞指出,受害者固然有權對加害者依法究責求償,但現實中,被害人可能因為不諳法令、對訴訟程序陌生、對勝訴沒有信心,或考量費用昂貴等問題,而裹足不前或放棄,不但加害者逍遙法外,而且,因受害者可能是一般業者或民眾,不若編制內公務員有相關保障,因此,可能還要自負就醫之部份負擔、掛號費等費用。為遏止暴力歪風,並保障配合執行菸害防制人民之人身安全與基本權益,除了對近期兩名受害個案進行關心、協助,健康署並已加速研議運用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對於因菸害防制工作受侵害者之權益保護措施,就一般民眾、各場所負責人、從業人員及因公執行職務而未受政府補助之受害人員,擬針對訴訟過程、訴訟費用,以及就醫之部分負擔、掛號費等,研議予以協助及補助,另一方面,國民健康署亦徵詢有意願與能力承辦此類業務之律師名單,供申請人參考、委任,本項制度性措施已在5月11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相關費用財源擬由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支應,後續將提請衛生福利部菸金審議小組審議通過核定後,編列預算據以實施。

菸害防制全民有責,健康署嚴正譴責暴力
勸阻吸菸者係為捍衛全民的權益,健康署亦支持吸菸者健康人權,特以菸捐補助戒菸。我國提供吸菸者全面性的戒菸服務,包括藥物治療及諮詢等。戒菸醫療院所由合格專業團隊提供服務且鄉鎮服務涵蓋率已達100%;該服務由門診延伸至住院病患,已達6個月點戒菸率為26.6%之成效。另,我國是亞洲地區第1個建立全國性戒菸專線的國家,並有辦理其他如戒菸班與「戒菸就贏」活動等多元戒菸服務。希望吸菸民眾多加利用。
戒菸資源:
◎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
◎ 全國超過3,4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查詢電話:02-2351-0120)
◎ 洽各縣市衛生局(所)接受戒菸諮詢或服務,可免費索取戒菸教戰手冊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