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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昨(6/7)日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傳出醫事人員遭受暴力攻擊事件,造成藥師左眼出血,本部深表不捨與痛心,特嚴正呼籲就醫時應尊重現場醫事人員,不容許任何理由於醫院滋事,甚至對醫護人員言語恐嚇、威脅或暴力相向。本次事件,醫院已依照本部「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通報衛生局、主動向施暴者提告,依刑法相關規定另案送地檢署,衛生單位亦將密切注意判決,依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予以積極裁罰,對施暴份子絕不寬貸,並已請醫院協助當事人,予以積極關懷協助。

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上開規定者,衛生局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此外,同法亦規範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所有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醫院遇此暴力案件應提報當地警察機關,亦期望司法單位勿枉勿縱,保障第一線醫護人員之人身安全。本部亦沉重的呼籲社會各界一起支持對醫院暴力零容忍之立場,共同為就醫安全把關。讓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保障全民安定有序之健康醫療權利。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