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網路販售醫材多留意,聰明賣家好安心
近年來網路買賣醫療器材漸漸興起,許多業者或民眾逐漸加入電子商務的行列。要注意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所以網路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有一定的門檻,應先取得藥商資格並向衛生局登記郵購買賣通路類型、郵購買賣通路連結及諮詢專線,並具有實體通路營業場所,才可在網路販售已開放且經核准的醫療器材。網頁中應刊登醫療器材產品之許可證字號、品名、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地址及藥商許可執照所載之名稱、地址及執照字號等相關資訊。
食藥署再次呼籲,可用郵購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僅包含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衛生套、衛生棉條、免縫膠帶等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如附件),且僅限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且具有實體店面之藥商於網路公開販售,民眾如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家中無需使用之醫療器材,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法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食藥署特別提醒國人,在購買醫療器材時,一定要遵守「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第一要先認識什麼是醫療器材,第二是在購買產品時看清楚包裝上載明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第三則是在使用時要詳閱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醫療器材,透過簡單的三個步驟,從選購到使用才能確保買到合法安心的醫療器材。食藥署提醒民眾為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和生命安全,除了學習認識醫療器材,使用醫療器材前可先向相關專業醫師諮詢,並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不法商品應立即向所在地衛生局、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tcbw/)或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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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