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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加速改善醫療、社福機構及教育評鑑制度,行政院將由政務委員林萬億籌組以衛福部、教育部為主的評鑑改革小組,檢討該三種領域的評鑑制度,未來再擴及其他相關領域。同時,也將與地方政府協調,同步簡化評鑑工作,並將邀請各相關團體、學校、機構討論,建立共識,在提高服務品質的前提下,達到簡化評鑑、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

行政院指出,相關簡化方向包括項目減併或刪減、指標調整、期程調整、精簡文書作業、縮短程序、長期收集累積與運用資料、鼓勵在地公民監督,例如社區、社團、家長、服務使用者,以及強化機構、學校、醫院內部自評機制。

行政院表示,目前國內各種評鑑相當多,其中內容重疊者不少,各項評鑑準備工作又非常繁瑣、耗時。此外,因為評鑑過多,評鑑委員是否具有該評鑑業務的理論與實務專長,往往難以兼顧,從而影響評鑑效果。

行政院指出,過度評鑑的結果將造成機構浪費資源,甚至虛應其事的情形,影響服務使用者的權益,政府若不即時檢討改善,最終受害的是醫療工作人員、病人、教育工作者、學生、社會工作者,以及福利服務使用者等。

林萬億政委表示,目前國內相關評鑑中,醫療評鑑、學校評鑑及社會福利機構評鑑是外界認為應儘快改善的部分。

一、 以醫療評鑑為例:除了衛福部、醫策會的醫院及教學評鑑之外,縣市衛生局及各醫學會等,還有各式各樣的醫院督導考核、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醫療機構廢棄物查核、護理機構督導考核、醫事檢驗業務品質輔導等各式各樣的業務督導考核,其中內容重疊者不在少數,醫療工作人員經常為應付各項評鑑準備工作有所怨言。
二、 以社會福利評鑑為例:包括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評比考核、全國暨省級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評鑑、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從事兒童及少年收出養服務機構及團體聯合評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等。地方政府辦理者有:各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查核暨輔導評鑑、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隊評鑑、公辦民營少年服務中心評鑑、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業務評鑑、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評鑑、居家服務評鑑、老人服務中心及日間照顧中心輔導評鑑、小型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公辦民營(含補助辦理)機構評鑑、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業務評鑑、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婦女福利機構評鑑、托嬰中心評鑑、托育機構評鑑、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兒少福利機構評鑑、社工專業服務機構評鑑等等。
三、 教育評鑑方面:包括大專院校統合視導、大學校務評鑑、大學系所評鑑、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綜合評鑑、科技院校系所自我評鑑、專案評鑑、師資培育評鑑、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特殊教育學校校務評鑑、特殊教育班評鑑、縣市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各級學校校務評鑑、校長評鑑、教師評鑑、綜合高中訪視、建教訪視和就業導向課程專班、綜高訪視、進修學校訪視、實用技能訪視、建教合作訪視、體育班訪視、綜合職能科訪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訪視、就業導向課程專班訪視、優質化訪視、均質化訪視、精進優質訪視、特色招生訪視、健康促進訪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評鑑、慈輝班訪視、中途學校訪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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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