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登革熱快篩」早期診斷,及時治療
登革熱快速診斷試劑為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須由醫師或醫檢師等專業人員操作。當病患感染登革病毒,出現發熱症狀起七日內,專業人員可採集病患血液透過登革熱快篩輔助診斷登革熱,登革熱快篩檢驗敏感度與專一性高,可早期偵測及確認病例,及早採取防治作為,並把握黃金治療時間,儘快提供感染者適當醫療處置。此外,透過醫師通報登革熱疑似個案資訊,可早期監測及掌控登革熱疫情,防止疾病擴大傳播。
民眾如有發燒、頭痛、全身痠痛(如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食慾不振、頭暈無力、噁心、嘔吐、腹瀉、出疹等症狀,即懷疑感染登革熱,須盡速就醫,適時進行登革熱快篩檢驗。此外,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醫療院所,請牢記「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一認」認識登革熱快速診斷試劑為醫療器材;「二看」確認檢測採用之登革熱快速診斷試劑是否為合法產品,看清包裝上是否有刊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完整之標示內容,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等,並確認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等資訊;「三會用」使用前詳閱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醫療器材,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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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