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啟動醬料(醬油調味醬)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
本次稽查重點為業者是否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廠區環境、使用之原料來源、食品添加物之合法性、產品製程等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加強抽查產品標示及檢驗防腐劑、甜味劑及3-單氯丙二醇,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業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業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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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