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接獲民眾檢舉高雄市網路賣家涉販售含西藥成分sibutramine(西布曲明)、phenolphthalein(酚酞)之減肥產品,於105年11月15日會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搜索該網路賣家住家,查獲並扣押「Botanical Slimming」及不知名散裝膠囊等24項產品,包括錠狀及膠囊共26,331顆、凝膠168支及貼布46盒;經查該賣家係向中國某網站訂購後,以「janesally」、「沛O網路專賣店」等各種不同賣家身分,於網路誆稱所販賣之減肥產品係以純植物提煉,產品售予不知情買家,後續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持續偵辦。
食藥署表示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涉違反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查獲之禁藥,按第79條沒入銷燬之;輸入禁藥者,依同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販賣禁藥者按第83 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呼籲食品販賣業者應恪守相關規定,切勿販售違規產品,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嚴懲。食藥署亦提醒消費者應購買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勿購買食用標示不清、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破財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