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布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並促進國內、外經驗交流,衛生福利部於今(17)、明(18)二日在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前瞻廳,舉行「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暨國際研討會」,歡迎各界共襄盛舉。
本次會議除邀請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暨執行秘書-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寶靜蒞臨致詞,並邀請多位國際兒童人權專家來臺分享兒童權利公約推動經驗,包括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委員會前主席Jaap E. Doek教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委員會前委員Sanphasit Koompraphant先生、前挪威兒童監察使Trond Waage教授,以及柬埔寨兒童權利非營利組織聯盟秘書長Meas Samnang先生,每一位均長年投身於推動兒童權利工作,今來分享寶貴經驗,機會難得。
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政府應於今(105)年11月20日前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邀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據以檢討、研擬後續施政。衛福部自104年7月啟動首次國家報告撰寫作業,在各撰寫機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的共同參與下,歷經33場次的國內審查及定稿會議,順利完成首次國家報告,並於今日記者會上進行發布,對外說明首次國家報告內容。同時,為提升對兒童權利公約的認識,特舉行為期2天的國際研討會,以「兒童權利公約報告與審查機制」、「他國經驗分享」、「兒少權利焦點議題」為主軸,邀請國際兒童人權專家與我國社會研究、社會工作、移民、法律、犯罪防治、公民教育等相關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藉由「專題演講」與「實務論壇」,分享兒童權利公約推動經驗及探討我國兒少權利的實務困境。
衛福部表示,首次國家報告除總論外,另有8個章節分別說明我國各項兒少權利實施現況,包括公民權與自由、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基本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特別保護措施等。透過首次國家報告,可以逐一檢視政府在維護各項兒少權利的作為與努力。衛福部並規劃於明(106)年邀請5位國外兒童權利專家來臺,審閱我國首次國家報告,以了解與其他國家比較,政府施政還有哪些可以檢討改進之處,俾使我國兒少權利保障更臻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