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因應全球五合一疫苗缺貨,即日起第四劑五合一疫苗延至2歲3個月施打
目前疾管署除持續向廠商積極爭取貨源外,並已於102年12月26日提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專家討論因應方式,因五合一疫苗全程共需接種四劑,為保障嬰幼兒健康,決議前三劑基礎劑仍維持原接種時程,而原出生滿18個月接種之第四劑五合一疫苗,自即日起暫時調整接種年齡為27個月(2歲3個月),直至疫苗供應正常為止。
在此過渡期間,疾管署特別呼籲,家中有年滿18個月之幼兒,請於年滿27個月(2歲3個月)時,配合第三劑日本腦炎疫苗接種時程再一起接種五合一疫苗第四劑,該兩項疫苗可以同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
依據美國文獻指出,接種過三劑基礎劑之疫苗,約有70-90%的保護效力,且國際其他先進國家如英國、澳洲等,其第四劑含百日咳之疫苗接種時程亦訂於3至4歲之間接種。疾管署亦將持續積極尋找貨源,將對幼兒健康之影響減到最低。
民眾如對本項作業若有相關疑問,可洽各地衛生局(所),亦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之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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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