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報載「上網血拚,小心含汞化粧品」乙節,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說明如下:
消費者接觸到汞,會使皮膚產生發炎、刺激或過敏等現象,如為人體吸收亦會引發汞中毒,危害人體健康。我國考量該成分之風險,已於民國72年公告禁止化粧品中添加汞,擅自添加者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23條以同條例第27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毀之。且經查國際間包括我國、歐盟、日本、韓國均禁止化粧品中添加汞。復參酌國際間管理規範考量化粧品製造過程中因技術上或使用原料等因素無法排除之自然殘留,我國於97年公告我國規範汞殘留量不得超過1ppm。
而化粧品中重金屬之檢測,是TFDA每年品質監測之重點稽查項目,TFDA自99年成立至今,其中重金屬檢出率已由99年之12.3%降至102年7月之2.3%。統計99年至102年7月TFDA共抽驗市售化粧品3100件,其中執行重金屬檢驗者為384件,共檢出37件面霜類產品含重金屬(其中35件檢出汞、2件檢出鉛)。該37件,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並依法處辦。
TFDA提醒消費者選用化粧品時應選擇標示完整,避免上網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避免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之相關資訊進而正確合理使用,進而保障消費自身之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化粧品管理,著重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可透過本署網頁〉便民專區〉為民服務信箱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的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建置的「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