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於春節前夕加強抽驗日本進口兒童食品
自100年3月12日起食管署對於日本輸入之蔬菜、水果、水產品、礦泉水、嬰幼兒食品、海草類、乳製品採取逐批查驗,加強抽驗一般加工食品,並於同年3月25日針對日本福島、茨城、千葉、群馬、櫪木所生產製造之食品已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日本進口食品經過食管署查驗,結果符合規定,始得進口。
食管署持續於邊境加強管控及抽樣日本進口食品,並隨時因應國際風險警訊調整管制措施及提高抽樣機率,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且基於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於食管署網站食品業務專區公布每日輻射監測檢測結果,其不合格產品相關資訊公布於不合格資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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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