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農政單位共同為食米衛生安全把關
食管署每年執行「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已將市售包裝米納入抽樣範圍。因應金墩米事件,該署與農糧署於102年合作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針對碾米加工廠,計畫上半年及下半年,各進行一次稽查,本年度共抽驗201件,結果全數合格(詳如附件)。衛生機關負責已包裝擬市售食米之抽驗,農政機關抽驗庫存稻穀,分別檢測殘留農藥。食管署提醒,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該署並呼籲消費者選購市售包裝米時注意包袋所標示之內容,如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有效日期、製造工廠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國)、營養標示等。清洗米時,建議使用適量的清水,快速清洗米後將殘水迅速瀝乾,並重複相同的步驟三到四次,如此可去除米中雜質,亦可煮出好吃的米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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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