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出國在外緊急就醫,請記得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哦!
再者如果保險對象於國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可在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如下表)申請核退費用,申請時應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下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出入境公務櫃檯核蓋之入出國查驗章戳或以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線上列印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另在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5日,但出院日不列入計算)以上的核退申請案件所檢附之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需至大陸公證處辦理公證,回國至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後,再提出申請。核退金額是採核實支付,但以每季支付國內醫學中心之平均費用為上限,最近一季(103年1至3月)上限,門診每次1,967元、急診每次3,237元、住院每日7,309元,由於無法全額保障,國人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宜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以補其不足。希望國人皆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