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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全台6萬5千餘名矯正機關收容人自102年1月1日納入健保照護體系,與全民同享健保醫療權益。健保署透過辦理「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邀請96家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至49家矯正機關提供健保醫療服務及預防保健、愛滋病治療等公務預算負擔之服務項目。
執行一年來,獲得收容人普遍肯定,整體滿意度超過9成。健保署與矯正署以問卷調查所有於指定施測日就醫之收容人,調查面向包括診療室環境、就醫過程、醫療服務品質、收費資訊清楚等,總計回收2,926份問卷,有效問卷達97%。
矯正機關收容人因為犯罪矯治的緣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在保障醫療人權之同時,收容人應優先於矯正機關內設置的門診場所就醫,如有轉診的必要,再以戒護外醫方式至矯正機關以外之健保特約院所接受進一步檢查或治療。基於公平原則,收容人就醫比照一般保險對象須繳交部分負擔。
健保每月提供矯正機關內門診超過2,100診次,含括西醫各專科、牙科、中醫科等28種門診科別,監內門診就醫人次占其門診總人次97.1%。收容人平均每月門診就醫人次逾5萬6仟人次,住院400餘人次;門診前五大就醫科別依序為家醫科、內科、精神科、皮膚科及牙科;住診依序為心臟血管內科、外科、家醫科、消化內科及骨科。全年收容人健保醫療費用支出約8億元。
不同於健保其他醫療服務,在提昇收容人醫療服務可近性及醫療品質時,必須兼顧矯正機關管理需求。經由承作醫療團隊竭力配合,及矯正機關盡力建置看診資訊設施與診療空間,並協助收容人納保與申辦健保卡,102年度健保醫療已順利與收容人納入健保前之矯正機關公醫門診無縫接軌。健保署與矯正署並不就此劃地自限,為使收容人之醫療照護更臻完善,共同於102年年底與承作醫療團隊進行執行檢討,未來將加強減少戒護外醫之措施,確保並提昇矯正機關收容人醫療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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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