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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二代健保已自1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民眾有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等六項所得(收入)時,除獎金係以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外,其餘所得(收入)單次給付達5千元以上者,以就源扣繳方式計收補充保險費,使所得相同者之保費負擔儘可能相近,可更強化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之精神。
  惟實施近半個月來,衛生署接獲諸多民意反映,許多研究生與大學生一樣為了生活、房租與學雜費所需,必須至學校或校外兼差,但其兼職所得卻未能比照大學生以基本工資為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下限,加重其經濟負擔。此外,教育部亦建議衛生署考量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可比照大學生,提高其兼職所得之扣費門檻至基本工資,以求大學生及研究生扣繳規定一致,避免形成一校多制,損及照顧學生之美意。
  綜上,基於在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就讀碩、博士班之研究生亦為學生,且部分研究生因必須負擔家計及學費而在校打工,為減輕其經濟負擔,爰將放寬在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就讀碩、博士班研究生且無專職工作者,其兼職所得補充保險費扣取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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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