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疾病管制局儲備之克流感效期展延過程合法,且與歐美先進國家作法一致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執行策略計畫,對於已屆7年效期的克流感,須持續監控其安定性狀況,並評估作為流感大流行時藥物不足之戰備用藥物。因此,該局每年編列預算,將屆7年效期之克流感送回原廠進行安定性試驗。
疾管局儲備流感抗病毒藥劑以因應流感大流行,儲備之藥劑會隨時間屆期,因此對於禽流感及每年季節性流感之疫情控制所需,適時運用儲備之藥劑以有效控制疫情,減少流感重症及死亡之發生,是善用國家資源的作法,亦是維護民眾防疫安全的積極作為。
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該局網頁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免付費專線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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