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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強調,骨髓、血管、頭骨肉、面頰肉、食道肌與牛油等6項牛雜產品不是內臟,且不是禁止進口的特定風險物質(SRM)。為確認該6項產品非屬內臟,衛福部與農委會邀請國內獸醫與動物解剖學專家評估及審查,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將專家意見提送牛海綿狀腦病專家諮詢會,確認該6項牛雜產品非屬內臟且非屬特定風險物質(SRM) ,是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以進口的品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進一步說明,「骨髓(Bone Marrow)」跟「脊髓(Spinal Cord)」不同,脊髓從腦幹到腰椎,內含神經傳導物質;骨髓則存在脊髓以外的骨骼內,沒有神經傳導物質,非屬特定風險物質,因此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以進口的品項。
我國目前非內臟牛雜輸入管理方式,須為我國政府核准之工廠生產之源自30月齡以下牛隻之產品,且需由輸出國官方獸醫師監管生產符合我國規定之產品,並由輸出國官方獸醫師開立證明文件,且輸入時採逐批查驗(三管五卡),查驗合格者始得輸入,民眾請不必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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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