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安全使用衛生套,健康性福有一套 (103年衛生套檢驗均符合規定)
近年國外偶有黑心保險套、假貨及非法保險套製造廠等事件,食藥署提醒民眾,依據我國管理規定,保險套列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並依藥事法第40條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使得製造或輸入。因此購買保險套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之產品,如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 號或衛部(署)醫器製字第XXXXXX 號等。
另依據103年1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653168號公告,開放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保險套。請民眾如透過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購買時,要注意是否有標示產品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製造廠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以避免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的產品而影響自身權益。
在選購及使用醫療器材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衛生福利部所建置「全國藥物醫材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歡迎民眾藉由通報機制,與政府攜手打造健康安全之醫療器材使用環境。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