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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超商及量販業者陸續推出網購年菜,主打免出門就有五星級飯店「○○師」料理送到家,輕鬆享用名店招牌菜。但這些年菜真是出自名廚之手嗎?今年元旦起,衛生福利發布之「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路(附件1),新制規範名廚如僅負責技術指導或提供食譜,必須清楚揭露名廚為代言人身分或產品是委託食品廠商製造等相關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您,網購年菜可把握「看內容,查資訊,謹慎下單,取貨留意!」四部曲原則:。
一、 看內容:仔細閱讀商品之內容物、數量與淨重規格及薦證代言人等資訊,避免落入圖片及文字陷阱。
二、 查資訊:如型錄頁面不足以揭露完整內容,可以業者提供之二維條碼(QR code)進一步查詢更多資訊。
三、 謹慎下單:下單前應確認交易總價款是否含運費,及商品交付日期或期間,並提供交付地點供消費者選擇。
四、 取貨留意:收到商品後應依業者告知之保存方式存放,並應儘速檢查包裝是否完整,及內容物是否有短少或腐敗情形。如不願意購買所收到的商品時,得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向業者行使解約權。
鑒於網購無法直接看到產品實體,消費者僅能依業者所提供之精緻佳餚圖片或文字,做為締約判斷的依據,食藥署要求業者除應依提供定型化契約外,並應依法完整揭露企業經營者及商品資訊等,其型錄制定方式可參考附件2,務使消費者清楚明瞭產品內容及消費權益。食藥署提醒消費者,如有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衛生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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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